“国办通知”的十大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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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3-16 09:45:55 中国安全生产网 |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简称“国办通知”)印发后,引起了社会各方关注。学习“国办通知”和查阅相关资料,深感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国办通知”中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创新举措中,许多政策措施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令人振奋。笔者根据相关资料和文章归纳出10个第一次提出的创新举措: 一是对重点行业实施安全治理整顿。“国办通知”提出要“继续深化道路交通运输、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工商贸其他等7个重点行业”的安全治理整顿,这是国务院文件第一次对年死亡千人以上的行业提出治理要求,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为开展专项治理确立了着力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是明确提出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国务院正式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事故处理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这既是对“四不放过”原则的深化和提升,也体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精神。 三是加强安全责任的基层基础建设。县乡两级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县(区)、乡镇,“国办通知”第一次突出提出了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的落实”。 四是强化综合监管部门的职责。“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这是在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中,第一次正式提出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国办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这意味着“一岗双责”制度化体系的建设将迈出新的一步。 六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第一次提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这一规定,准确把握了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征,要求党政群和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是积极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在总结一些地区坚持安全发展先进经验基础上,第一次提出“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示范工程,这是以局部带动全局安全发展的积极探索,这将有助于安全发展走进寻常百姓家。 八是制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国务院文件中第一次提出要“制定实施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规划”,这是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增加行政执法能力创造了条件。 九是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涵盖了企业安全标准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等方面,这是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升华,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 十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国办通知”中明确要“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这是第一次在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 “国办通知”对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地提出了10个创新举措,它为安全生产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的政策保障,将对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发展机制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万物静观)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