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前沿防线,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基本健全,为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但是,乡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仍不完善,必须尽快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运行模式,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监管第一防线的作用。
一、目前乡镇安全监管的问题
(一)无人愿管,安监队伍不稳。一是无编制。上级人事部门没有下文明确乡镇安监专项编制,加之上级安监部门对加强乡镇安监办建设也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致使乡镇安监办地位尴尬,甚至连岗位、基本办公场所都没有,“名不正言不顺”成了“谁都不疼的孩子”。二是政治待遇低。现在乡镇的司法所、民政事务所所长都享受副科级待遇,计生办主任只要不进“笼子”,连任3年享受副科级待遇,连任6年即为副科干部,司法、民政、计生甚至劳保所都成了“香饽饽”,人人趋之若骛。而安监办主任岗位则无人关注,根本没有升迁的希望,没有一丝岗位吸引力,何谈做好安监办工作。而且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安监员经常“唱黑脸”,给企业“挑刺”,不像民政干部发钱发物发救济,乡镇群众都夸都喜欢,在干部提拔任用时,总会有杂音有反调,影响个人前程,所以也不愿意当安监员。三是经济待遇低。乡镇安监员辛苦,长期与危险打交道,既无工作津贴,也无加班补助。而乡镇其它部门如纪检、政法、计生干部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工作补助。四是责任大、压力大、事情多,安监员本身不爱这项工作,也不愿长期担任。现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愈来愈重,而最容易作为“替罪羊”的是乡镇安监员,虽然都知道有些事情他们无能为力,但一旦出了事,一般会从他们身上“开刀”。而安监员压力大、事务多是不容争论的事实。安监员总在问:安监岗位无吸引力谁愿受“高风险”这份罪?
(二)无钱投入,隐患难以根治。从政府层面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制约,相当一部分乡镇政府对于涉及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公共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预防所需的投入,甚至连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经费都还没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应有的保证。从企业层面上看,大多数企业尤其小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大量事故隐患;不少企业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造成许多历史遗留的隐患难以整改。从当前经济层面上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不顾安全条件大干快上,超能力生产现象普遍,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无章可循,基础工作薄弱。在一些乡镇,相当一部分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怎样才算抓到位”的问题迷惑:一是无章可循。“一岗双责”等基本的安全制度以及监管台帐上级尚未出台无统一工作规范。二是企业安全情况底子不清,由于人员经常变动,有些人刚熟悉又换岗,对辖区内每个企业要做到知根知底不容易,加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电子档案,个人管理难到位。三是乡镇安全监管装备缺乏。目前乡镇安监站基本上是无办公设备,安监员日常检查靠的是一双眼睛两条腿,一个本子一张嘴。四是认识上存在偏差。一方面是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思想。另一方面是抵触情绪。乡镇安全监管干部普遍认为现在奖罚不对等,总是被罚、追究的多,因此一些乡镇干部不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四)无力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因执法权限问题。目前《安全生产法》并未授予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力度不大,强制力不够,致使乡镇处于监管无手段,执法无资格,权责不对称境地。监管无力势必导致乡镇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一是企业安全条件差。乡镇企业中资源开采利用与加工型企业多,也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人力密集型产业发展经济。乡镇企业大多属投入少、工期短的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急功近利的致富心理影响,许多小企业主宁可冒着可能发生事故、受到处罚的风险,也不愿在安全生产上加大投入,基本上是分光吃光,导致乡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先天不足,后天缺失,相当部分企业不具备起码的安全条件。二是管理落后。乡镇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谁投入,谁担任。由农民到企业家的身份转换,缺少法律、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支撑。因此管理意识、管理能力相当脆弱,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相当严重。反映在安全生产方面多为不知道什么是隐患,也不知道隐患在哪里,更不会处置隐患。相当部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没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如没有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依法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制定必要的应急救援预案,没有组织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匮乏加上企业培训工作不能严格进行,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低下,伤害自己、伤害别人、被别人伤害的事故多,成为各类事故的直接引发者和受害者。
二、加强乡镇安全监管的建议
要真正实现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安监办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前沿和战斗堡垒作用。
(一)有人管,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明确机构职能。乡镇安监机构要落实“三定”方案,安监办主任由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有限授权,负责查处一些适用简易程序、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二是提高工作待遇。首先是从上到下建立安监员岗位津贴制度(如四川南充市明确规定:各乡镇专职安监人员每月发给岗位津贴150元),这是对安监员辛苦、责任、危险、压力的认可,由上级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资金的问题。其次是政治是“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安监办在乡镇参照民政事务所模式,以副科级建制,或者担任安监办主任比照计生办主任管理办法:3年以上的,可享受副科待遇,连续担任安监办主任6年的,可以解决副科待遇。再次,县级安监部门人员空缺时,原则上从乡镇安监员中选调。这些举措可以激发安监人员工作热情,留住人、稳住基层。三是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要严格资格培训,持证上岗;要严格年度轮训,不断提高乡镇安管员的履职能力;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树立干净干事、廉洁执法的风尚,维护乡镇安监队伍形象。
(二)有投入,改善安监条件。一是要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各地要将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应满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技术装备、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宣传教育、岗位培训和考核奖励等工作的需要,并实行专款专用。二是落实“四有”: 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做到乡镇、村、企业全覆盖,不留监管死角;有一套满足需要的办公、监控、资料、档案等专用办公室;有一套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照相机等设施设备,并建立安全生产专用信息网平台;有一套健全的制度和台帐,明确“一岗双责”等工作制度并上墙,明确辖区内企业基础台帐和监管台帐。
(三)有制度,实施制度化监管。一是建立推行委托执法制度。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管员离企业近、对企业情况熟的优势,建立推行委托执法制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和执法力度。要规范安监员的执法行为,做到“挂证上岗、亮证执法”, 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纪律,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实施制度化监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本情况、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等工作,要全部实行制度化管理,既可以搞高效率,又便于掌握工作动态。
(四)有效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企业自主负责上,使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把对企业的安全监管逐渐纳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化的轨道。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三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要搞好对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 (东至县安监局 方国民 郝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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