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加强存有较大危险因素企业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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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9-03 09:54:21 中国安全生产网 |
诸城市五项措施加强存有较大危险因素企业安全监管。 一、调研分析企业,形成调研报告。市政府安委会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实际检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征求意见、统计分析等方式,对全市存有较大危险因素的745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逐一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形成了内容翔实和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广泛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存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调研报告中提到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登记,做好现场记录,建立较为全面的安全生产台帐,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找准潜在隐患,抓好安全评价。各镇街、市直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现状和应急预案分析评价。通过评价,找出存在的潜在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整改跟踪问效。安全生产现状报告和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后,及时报安监局备案。 四、逐一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有关部门安排专人靠上,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应急救援预案和隐患整改方案把关审核,确保有用、管用。同时,责成相关企业落实专门人员、专用物资专项资金,保障整改方案的组织实施。对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或逾期不整改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予以关闭。 五、明确监管责任,保障全面整改。安监、公安、建设、住建、质监、经信、交通、工商、供电等部门加强了联合执法力度,严格履行各自监督检查职责,督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教育培训,全面做好资金、技术、人力资源保障工作,努力打造本质型企业,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逄格清)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