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落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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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7-22 15:55:30 中国安全生产网 |
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20家,其中在建和投入生产的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就有8家,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常务会精神,确保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升井规定落到实处,7月16日,这个市安监局给相关辖市区安监局和各地下矿山企业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的规章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领导下井的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规定领导下井的频次,让领导下井成为一种常态性工作;企业应将领导下井情况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同时要继续加大安全投入,依托先进技术建设矿山数字化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和监督监察等机制。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执行“领导下井”规定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并可作为发放安全许可的强制要求,从源头上保证这一规定落到实处。 领导带班下井、升井要有劳动细化与量化考核。将领导下井带班生产与安全所有细节性事项挂起钩来,考核领导政绩紧紧盯住井下安全生产工作实绩,实行“一票否决”,采用有效的考勤措施,形成领导与矿工同劳动的考核机制;下井的领导应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设身处地为井下作业提供安全保障,机制上将细化、量化考核融为一休,真正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出来,将领导下井的规定落到实处。 严格监管督查。涉及到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部门要跟上,要不定期突袭抽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遏制假领导代替真领导下井的违规行为。建立群众监督员,发挥企业工会和员工的民主监督作用,把井下安全生产系数的提升作为考核领导下井的重要标志,注重实效,反对形式,坚决解决领导下井难的本质问题,让督查问责制度与矿山生产结伴而行,进一步将安全观念与安全措施带到井下,确保安全设备齐全,安全措施到位,按章生产作业,控制和减少事故,还地下矿山生产一个安全的蓝天。 (潘六林)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