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门安监局推行“六制”服务 |
湖南石门县局推行六制服务优化安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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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安全发展环境 |
| http://www.aqsc.cn 2010-03-16 09:57:13 中国安全生产网 |
日前,石门安监局郑重推出了“六制”服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好安全生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首问负责制。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或拨打办公电话咨询有关事情,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听取对方反映情况,准确了解其需求,将服务对象带到相应股室的经办人。如经办人因公等原因外出,应主动为其联系,直至事务进入正常受理程序。 二是值班负责制。各业务股室外出执行公务活动时,必须明确一名工作人员留守值班,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授权,全权负责办理服务对象咨询、申请事项。办理事项条件符合的,一次性办结完毕;条件不符合的,提出相关资料补正和有关事项具体要求;能当场补正的,当场补正后办理完结;不能当场补正的,约定再次办理后限时间。签字人因公务外出等其它原因不能签字办理的,由留守值班人员电话请示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局办公室请示局长,分别授权后,按程序一次性办理完结。保证上午能办的事决不拖到下午,今天能办的事决不拖到明天。 三是集体研究负责制。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需要局党组集体研究方可办理的,由首问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报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从受理日计算,一周内予以答复。集体研究后可以办理的,签署具体呈报意见,按法定程序上报,全过程、全方位协助服务对象办理完结,不能办理的,向服务对象作详细解释,说明理由。 四是全过程负责制。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需要报经省、市相关部门方可办理的,由各相关业务股室于每月的前5天按期通知服务对象,收集所有服务对象的相关申报资料,经初审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局党组派专人、企业主选派代表自始至终参加,根据需求不定期到省、市相关部门为服务对象进行衔接、协调,一次性办理完结,特殊情况二次办理完结。 五是全社会监督制。实行政务公开。将班子成员、股室与人员职责分工,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等办事程序,各种收费依据、标准,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方式,向全社会公开,举报信箱和电话(0736-5236199),主动接受监管对象、社会各界、媒体监督。推行“两次免罚、三次必罚”行政执法制度。安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合法生产经营单位连续二次出现的同类性质的安全问题(非法生产、经营除外),给予限期整改指令,免于经济处罚,第三次发现同类问题,依法依规按程序严肃处罚。 六是责任追究制。对不按上述规定履责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第一次由局长和纪检组长给予警示谈话,记录在案,第二次由本人向党组写出深刻检查,局党组给予黄牌警告;对年度内2次受到黄牌警告的采取组织措施,是班子成员的,报请县委调整岗位;是一般干部的,由局党组调整工作岗位。 (魏仁忠)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