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巩义市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实施“五不准”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10-19 09:18:25 中国安全生产网 |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近期,河南省巩义市安委会办公室结合辖区特点,对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施“五不准”。 该市复工验收分为企业自验、各镇政府初验、市安委会复验三级验收,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各镇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验收。不准以验收为名向矿山企业违法征收费用。二是各有关单位或部门不准放宽验收标准和弄虚作假。三是检查验收中,凡强制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准矿山企业复工生产,一般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为30天,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四是企业在复工前没有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准开工和上岗。五是没有收到市安委会办公室“准予开工生产或基建”通知的企业,相关部门不准供电、供应爆炸物品等。(巩义市安监局 徐卫国 邵玉杰)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