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记者王谦 刘飞报道 近日,山东东平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审议通过了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在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明确了基层安监人的待遇。
东平县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任务重(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安监人员无星期天、节假日,经常性加班值班)、风险高(经常深入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寒、地下矿井等场所检查)的实际,进一步提高安监执法人员各项待遇,落实特殊岗位补贴,对从事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一线执法人员,参照其他行业特殊岗位津贴标准适当给予一定的特岗补贴;实行安全监察员制度,选拔使用优秀安监干部,对在安全生产监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破格提拔重用,由县委、县政府任命为局级安全监察员;连续三年在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一等奖的乡镇安监办主任享受副乡级待遇,经组织部门考察合格后,正式确定为副乡级干部。从各个方面关心和优待安监干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安监队伍稳定。
近年来,东平县不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改善装备条件确保监管人员、经费、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该县明确要求乡镇要建立不少于4人的安全生产专职监察队伍,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执法中队,由县人事部门定编、定员、定岗;要实行县对乡镇安全监察干部协管制,乡镇调整安全监察干部必须征得县安监部门的同意。成立东平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分局,作为县安监局的派出机构,配齐配强与其相适应的专职队伍。县经贸、电力、公用事业、教育等监管任务较重的行业部门应成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执法中队由县安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委托执法。该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县、乡(镇)党委、政府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县级领导同志每月一次,乡镇和部门领导同志每月至少两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东平县安监局局长孙玉河对记者说:“加强队伍建设是我们今年来的工作重点,我们通过建队伍、强班子,并细化安全生产考评机制,使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提高安监人员的待遇,是我们加强队伍建设的一大保障,我们就是让大家感到安全工作有干头、有奔头,进一步提升干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