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采取五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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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3-16 09:10:11 江西省安监局 |
江西省采取"五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吴新雄省长关于“安全监管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在市、县机构改革中,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理顺职责、强化机构、充实人员、完善装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特别是针对职业安全健康职能划转安监部门的实际,设立机构、增加编制,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与队伍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责任,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管职能机构或办事机构,进一步延伸基层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安全监管网络。 二是推动设区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省非煤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统筹规划和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为加强监管信息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指挥提供有力支撑。加快省非煤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进度;依托大中型矿山企业建设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承担所在地区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 三是着力改善安全监管和执法装备。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安全监管装备配备方案》,按照统筹规划、急需先配、保障重点、差别配备、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支持,规范操作,为安监机构配备必须的监管车辆及个体防护装备、现场监测装备、事故现场取证与分析设备和办公设备等,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在监管设备设施、监管用车、防护工具等方面迈出重大步伐,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四是贯彻落实监管制度和机关建设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优化政务环境,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制度建设成果,多渠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安全生产服务,推进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要严格落实廉政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班子内部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效果。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