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西省政府1号文件:在强本固基上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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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3-12 09:18:08 中国安全生产网 |
继去年之后,山西省人民政府今年仍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号文件下发。连续两年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号文件下发,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 今年的一号文件在内容上更加突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整个文件,强本固基的理念更为凸显。 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关键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三项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依法科学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在法制体制机制方面,将出台《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和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今年还将把保险机制引入安全生产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保互动机制。 在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通过推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应用系统、救援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吕梁六个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省级综合培训演练基地。1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于安全生产的扶持性、引导性投入,按照财政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安全监管投入。 在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文件提出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安监站,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增加专职执法队伍编制,将专职执法队伍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继续加强对各地政府领导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工作业务素质。解决好基层安监人员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今年1号文件提出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制,这在山西尚属首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把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向政府、社会和职工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和职工群众监督,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要求根据“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由省、市、县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制作《安全生产承诺书》,下发至本部门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向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安全承诺,并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安全生产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各个岗位的操作规程,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开展“零事故”活动,彻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同时,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提交一份《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情况的报告》。 《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后,长期有效。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如有变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变动承诺书内容时,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要重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结合“三项行动”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 通过去年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成效明显,今年1号文件提出,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向纵深推进,确保活动不停、力度不减。 把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全面推进“三项行动”的重要抓手,对2009年安全生产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对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无一遗漏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进行分类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凡在2009年排查摸底中遗漏的企业,要按照要求整治并补充上报名单。各行业牵头部门对2009年没有进行三级联动检查、分类整治的,或联动检查、分类整治不全面存在遗漏的,以及“回头看、再检查”开展不到位的,要进行“补课”。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的“一类企业”,要在规定期限内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停产整顿的“二类企业”,要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正常生产的“三类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在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方面,1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将监管责任进行承包,即安全监管责任承包制,把本行业部门负责的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率要达到100%,确保该关闭取缔的企业有人负责督促关闭取缔,停产整顿的有人负责整改治理,正常生产经营的有人强化日常监管。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高危险性企业至少进行两次现场检查,对一般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记者 李仑 特约通讯员 赵伽)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