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今年23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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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3-11 10:38:38 浙江省安监局 |
为积极推进“平安浙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精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善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浙江省安委办日前发出《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的通知》,要求201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工作,并将各地排查确定的建德市石屏公曹石矿等23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予以挂牌公布。 通知同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督促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制订具体整改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相关情况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制订和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明确目标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年底前,省安委办将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列入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省级挂牌公布的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列入“平安浙江”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相关指标的考核。 附件:2010年省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