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检查有实效 综合治理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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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10-02-08 09:07:01 中国安全生产网 |
近日,湖北省安委会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湖北省副省长段轮一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湖北的安全生产工作上了新台阶,在新的起点下,面临着新的挑战,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检查措施,每一次检查都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综合监管工作不能再停留在领导小组的名义发一个公告了事,要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据悉,湖北连续两年没有发生10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连续8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湖北省的死亡控制指标基数由8千多降到了2千多,其中,2009年,全省发生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又下降了7.86%和6.19%,特别是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31.68%,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的充分肯定,在国务院召开的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段轮一代表湖北省政府作了经验介绍。 段轮一指出,连年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大幅下降,使湖北的安全生产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在新的起点上,还要继续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减少死亡人数,这将对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就是一次极大的挑战,势必要我们改进工作方法,与新的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特别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的改进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安全检查要解决实际性问题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各地、各行业、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全年有100多次,而每次检查又有多个组同时进行,一年下来检查组次上千次。 据了解,前面的几年检查安全生产主要是针对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检查工作有些比较粗范,湖北省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发生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了,现在的安全检查就要在保证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基础上,还要压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降低死亡人数,那么安全检查工作就要更细致、更认真。 “现在我们的各种安全大检查、中检查、小检查常年不断,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隐患总是查不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的检查还没有到位,就是还不是十分认真,我们能不能每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点在每一次检查时候,都深入到最重要的安全隐患,从开始查到底?”段轮一指出:“我希望我们的安监局部门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尽量避免听一个汇报、看一段录像、表面上转转、吃顿饭、喝杯酒就走路的安全检查,要在认真上下足功夫,我们每年有大中小检查很多,检查组也很多,层次也多,如果每一个检查组认认真真的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那我想我们的工作能更加扎实。” 据介绍,安全生产最常用的监管方式是安全检查,目前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基本上都是明查,去什么人,什么时候去,去哪些地方,至少提前一两天告知。受检地方和企业有足够时间应对,往往汇报有材料、查阅有资料、现场有标语、接待有专人,看似很严密,很热闹,很认真,但这种被粉饰、被打扮了的汇报与现场,很难保证看到"原生态",甚至看到的是假象。在安全生产工作氛围不浓的情况下,这种检查可以造造声势,但是在安全生产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今天,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造势,更需要的是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 湖北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升玉认为,安全检查应提倡暗访,不定时间、不定地方、不事先通知,根据工作实际择时择地。暗访可采取三种形式:领导暗访、专家暗访、安监人员暗访。特别是安监人员的暗访,应通过完善安全执法计划,形成暗访制度。通过暗访,我们可以确保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工作的主动性。真实性,即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利于及时客观发现隐患;完整性,即可以掌握检查对象全貌,避免看的都是好的,差的看不到;主动性,即可以更好的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湖北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詹才泳表示,湖北省安监局已经在着手研究如何使安全检查取得实效的有效措施,具体检查方案将会尽快出台。 综合治理要进入法制化轨道 如限制危险品上高速公路,段轮一要求交通厅和公安厅两家一起以省政府的名义出台一个办法或者一个规定,不能还停留在以领导小组的名义发个公告,要把它上升到一个规范的高度,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由于危化品在社会生产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地位,危化品的运输也受到了各级安监部门的高度关注,据了解,现在简单的执法就是不准危化品上高速,一旦不准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就偷偷摸摸的上路,伪装起来上路,这样反而把本来在明处的东西搞到暗处了。 段轮一指出,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那就只有出一个事故处理一个,这样就很被动了。最好的办法就是疏导,怎么疏导呢,第一要以法律为依据,第二就是要严加控制上路,比如说运输危险品、爆炸品的人员,必须要有相关的资质、必须要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车辆要有专门的标识,装载的危化品多重用什么样的包装,多少台危化品车上路要有引导车,甚至有警车等等,这么把它细化,分级引导,十公斤怎么办,一百公斤怎么办,一千公斤怎么办?这种类型的产品怎么办,那种类型的产品怎么办?等等。一定要把它上升到法规的高度,而不是简单的以一个领导小组的名义解决问题,公安厅、交通厅等有关部门和法制办一起,尽快形成法规,提高层次。 段轮一强调,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联合执法,努力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不留空档和缝隙。同时,也请省直有关综合部门,继续在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机构编制、法制建设、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通过齐抓共管,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记者 欧植兆)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