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建立动态监控重大危险源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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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11-18 10:26:17 海南省安监局 |
“省安监局做了一项很有意义的基础性工作,省政府给予肯定和表扬!望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安监部门和重点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同时也形成省局能动态监控全省重大危险源和工作机制”这是海南省政府李国梁副省长在近日海南省安监局上报的《关于全省重大危险源第二次普查结果的报告》上给予的批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南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按照《2009年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海南省安监局从今年3月开始,历时5个多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重大危险源普查。至目前止,共详细调查相关企业533家,其中排除了23家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全省存在重大危险源共计577个,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或企业共计510家,其中加油(加气)站355家、供气站76家;按危险源级别划分,目前海南省一级重大危险源15个,二级重大危险源54个,三级重大危险源182个,四级重大危险源326个;按危险源类别划分,海南省现存储罐区重大危险源40个,库区重大危险源25个,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26个,锅炉重大危险源22个,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16个,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12个,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1座,尾矿库重大危险源4座,供气站重大危险源76家,加油(加气站)重大危险源355家。基本建立了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今后实现海南省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实时管理迈出重要的一步。 海南省安监局于3月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重大危险源普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安监局要建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普查登记、审核、备案工作,各有关企业要明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普查工作的要求,各市县安监局组织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宣贯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法规、标准,学习重大危险源普查的相关文件,指导督促企业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指定专人负责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材料的复核工作。各有关企业按要求部署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评估和制定监控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 这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把普查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二是把普查工作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凡不参加普查或普查结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延期换证等安全许可手续。三是把普查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在普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立即整改或制定整改方案,做好人员、时间、经费、预案落实。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