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今日继续发布橙色海浪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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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9-01 14:01:44 中国安全生产网 |
国家安监总局与9月1日09时发布橙色海浪预警信息。预计9月1日-9月2日该险情将影响我国黄海、东海北部;山东半岛、江苏、上海沿岸海域;浙江沿岸海域。 根据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海浪Ⅱ级警报(橙色):受今年第7号台风“圆规”影响,预计1日中午到2日中午,黄海将出现7到9米的狂浪到狂涛区,东海北部将出现4到6米的巨浪到狂浪区;山东半岛东部、南部、江苏、上海沿岸海域将出现3到4米的大浪到巨浪,浙江沿岸海域将出现2到3米的中浪到大浪。 同时,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相关防范要求: 1.相关地区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要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各单位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监控,安排好必要的救援装备、物资,认真做好海浪可能导致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3.海上石油天然气钻井平台等作业单位立即采取相关防范措施,确保人员、装备安全,必要时及时撤出海上作业人员。 4.海浪影响范围海域内作业的各类船舶立即采取返回港口、锚地等防范措施避风。水运、海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做好相关防范工作,确保运营安全。 5. 相关地区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辖区码头、渡口和船只的监督检查,适时关停码头、渡口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