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建筑安全视频会议上通报了该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其中,枣庄一起事故 1月16日发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月8 日才收到报告,相隔整整50天。
会上通报,1月16日,枣庄市阴平镇申丰水泥厂100万吨粉磨站磨机厂房工程,在进行三层顶板混凝土浇筑时,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未办理任何基本建设手续。
该事故发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未接到上报,而是从其他渠道获知消息。通报称,该工程也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手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申,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要在一个小时内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须在接到事故报告的两个小时内上报。对迟报漏报者,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另外,会上通报,今年前两个半月,山东省大建筑业范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上升了 200% ,安全形势严峻。发生死亡的事故还有:1月27日,菏泽市郓城县一居民小区工地发生塔机倒塌事故,塔机司机1人高处坠落死亡;3月10日,泰安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景区施工中发生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9人高处滑落和被埋,其中6 人死亡,3人受伤;3月15日,济南一工地操作平台突然坍塌,致使4 名操作人员随平台坠落,其中2 死亡、2 人受伤。
按相关规定,凡是发生了死亡事故的,对施工单位首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投标资格、在建工程停工整改,待事故调查报告和政府的结案批复出来后,再按照结案报告的要求落实最终处罚。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从现在开始,凡是不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不按照上述要求作出处理的,要在全省通报。对事故发生单位未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参与市场竞争作出限制。 (记者 杨学莹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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