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有关事项做了具体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交通委,上海市建交委、水务局,天津市建委、市容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交通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海南省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强对事故高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地铁工程等重点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确保供水、排水和供热安全;强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加强城乡减灾防灾工作;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要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作为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惩。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